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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近日,无锡市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协会加入由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商务局共同发起的“无锡市助残就业联盟”,为推动残疾人公益事业的发展出一份力。 同时,协会秘书处根据联盟下发资料,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解读,供大家参考! 1、2017年残疾人保障金政策的变化 1)申报征收模式:由原来残联核定、地税征收,改为用人单位在地税部门自行申报。 2)征收主体:将之前地税部门的“代征”变为“征收”。 3)申报期限:在以往按年申报一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按季申报方式。 4)部门职责: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税务、残联的职责,确保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5)征缴标准:取消了原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计费标准,明确规定了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缴纳保障金的计算基数; 6)保障金使用:适当扩大了使用范围,细化了对各种残疾人就业形式的扶持措施。 2、保障金如何计算缴纳?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3、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需要将实际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换算成全年的,再行计算。 365bet客户端网站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最新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企业平均工资平均数计算。 5、保障金的缴纳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向其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6、保障金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保障金的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 江苏地税网上申报地址:http://www.jsds.gov.cn,在电子税务局日常申报表模块中选择“本月需要申报的报表(必报部分,依认定)”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进行申报。 7、哪些单位需要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参加年审。 8、用人单位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时间段? 年审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本年度3月31日前。 9、用人单位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已填写的《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及《残疾职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正本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上一年审年度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和复印件。 5)从业残疾人员上一年审年度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了鼓励大、中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合理减轻缴费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锡市区按规定设置征收比例,按以下标准分档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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